本文內容基於2026年7月23日時的制度。
加密資產(暗号資産)的規管,將由資金決濟法(資金決済法)轉移至金融商品交易法(金融商品取引法,金商法)。改正法於2026年7月15日通過,7月23日公布。本體部分的施行,為公布後一年內由政令定的日期。
本文先整理日期,再列出在日本考慮加密資產業務的外國企業現階段應確認的事項。施行日及業規的細節,部分由政省令決定。未能確認的事項,我們不作斷言,會標示為「未定」。
什麼是加密資產規管轉入金商法
加密資產此前作為「支付工具」,受資金決濟法規管。隨著其投資屬性增強,規管重心將轉移至金商法。
改正法的正式名稱為「金融商品交易法及び資金決濟に関する法律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法律」。以令和8年法律第64號公布。改正法案於2026年4月10日經內閣會議決定,並提交第221屆國會審議。
報道及解說指出,加密資產會以有別於證券的「金融商品」身分,載於金商法。加密資產的定義及範圍,據解說將維持現行資金決濟法的定義。登記業者的名稱,據報道亦會由「加密資產交換業者」(暗号資産交換業者)改為「加密資產交易業者」(暗号資産取引業者)。
整理成立、公布及施行的日期
成立日、公布日與施行日各不相同。不能因法律成立,就說所有規則已即時改變。
| 項目 | 日期 | 內容 |
|---|---|---|
| 閣議決定・提交國會 | 2026年4月10日 | 改正法案提交第221屆國會 |
| 成立 | 2026年7月15日 | 參議院全體會議通過 |
| 公布 | 2026年7月23日 | 令和8年法律第64號 |
| 加密資產本體部分的施行 | 公布後一年內由政令定日 | 包括轉入金商法等。政令是否已公布,須以金融廳的公布為準確認 |
就我們能確認的資料,本體部分施行日的政令,在2026年8月20日的解說中仍屬未公布。其後情況我們未能確認。請以金融廳的公布為準,確認最新狀況。
改正法亦包含加密資產以外的修訂,例如可持續性資訊的披露與鑑證,以及對初創企業的資金供給相關修訂。施行日可能因項目而異。本文只處理加密資產相關部分。
讀懂「公布後一年內由政令定日」
此表述表示,施行日並未在法律本文中確定,而是由內閣以政令訂定。只要在公布後一年內,任何時候都可以訂定。因此,在日期公布前,準備期限並不確定。部分解說以「2027年施行」為標題,但具體日期仍須以政令為準。
改革的主要重點
報道及解說資料列出的主要支柱如下:
- 將加密資產交易的規管,由資金決濟法轉移至金商法
- 設立資訊公開(披露)制度
- 規管包括內幕交易在內的不公平交易
- 為現有登記業者設置過渡措施
交易基準、財務規管等業規的細節,部分由政令及內閣府令訂定。在條文及府令公布前,我們不能斷言數字或要件。本文亦不列出金額或比率。
是否有部分規定已先行施行
我們未能取得資料證實是否有部分規定先行施行。因此本文不斷言先行施行與否及其日期。至於在未經登記下提供加密資產交易服務的風險,請以金融廳的公布及改正法的附則為準確認。
日後將施行的部分
轉入金商法及加密資產交易業的框架,將於政令定的日期施行。現有登記業者會如何處理,須以政省令及過渡措施條文為準確認。
外國企業現階段應確認的事項
在日本提供加密資產的交換或交易服務,即使依現行法,原則上亦需取得內閣總理大臣的登記。若向日本居民提供海外服務,亦須確認是否需要登記。
外國企業可按以下次序確認,較易理清:
- 確認業務內容是否屬於「加密資產的買賣、交換、保管」等登記對象
- 決定以何種形式設置日本據點(國內營業所或代表人)
- 同時確認現行登記要件,以及改正後要求的體制
- 決定與金融廳及財務局進行事前諮詢的時間
- 持續確認施行日及政省令的公布
登記要審視組織體制、系統管理、用戶資產管理、反洗錢(AML)措施等。建立體制需時。與其等待施行,不如及早開始準備。
登記類別的整體框架,可參閱日本金融牌照的種類及登記流程。
設立日本據點時的要點
金融領域的登記,有時以設立日本法人或設置據點為前提。請及早確認以下各點。
- 章程的事業目的,須適當載明擬受登記的業務。詳情請參閱章程事業目的的寫法。
- 外國資本出資可能需要辦理外匯法申報。外匯法下的對內直接投資一文介紹了基本內容。
- 董事及負責人的經歷、內部規程、系統體制,須能以文件說明
對外國企業而言,如何說明海外集團的規程及監察體制,將是重點。文件在某些情況下須以日文說明。
如何確認最新資訊及需要準備的文件
此領域的內容會隨政令及內閣府令的公布而具體化。請按以下步驟,養成定期確認的習慣。
- 在金融廳網站,確認改正法的法律、概要及新舊對照條文
- 透過官報或金融廳的公布,確認政令(施行日)是否已公布
- 內閣府令等草案公布後,確認公眾諮詢的內容
- 將自身業務模式對照改正後的條文,整理分析
公司內部宜先備妥以下文件,有助諮詢順利推進。
- 業務計劃,以及說明所提供服務內容的文件
- 擬處理的加密資產種類及其保管方式的說明
- 組織架構圖及各負責人的職責
- 海外集團規程,以及監察及內部管理體制的說明
在諮詢時,首先會被問到「向哪國的用戶提供哪項業務」。若此點含糊,便無法判斷是否需要登記。請以圖表列出服務流程,顯示資金及加密資產的經過路徑,有助整理思路。
常見錯誤
- 認為「已經成立,所以已全面施行」。本體部分是由政令定的日期起施行。
- 認為「改正法成立的同時,稅制亦已改變」。加密資產的稅制,據解說是由另一法律措施。適用時間請以國稅廳或財務省的公布資料為準。
- 認為「未施行前什麼都不用做」。現行法的登記義務在改正前已經存在。
- 直接把報道或解說的描述,當作實務的依據。請以條文及公布資料確認。
TIMOA可提供的支援
TIMOA 為日本進駐及金融牌照準備提供一站式支援。登記審查及申請文件的編製,由TIMOA合作的行政書士、律師等具資格人士負責。TIMOA本身並不持有相關資格。
我們的服務範圍包括:日本據點的設立、事業目的及體制的整理,以及為向金融廳、財務局諮詢而準備的文件支援。我們無法承諾登記的結果或時間。我們會在確認最新監管資訊的同時,與你一併整理準備的先後次序。有關金融牌照的整體諮詢,請參閱許可・金融牌照服務頁面。
常見問題
加密資產規管轉入金商法何時施行?
加密資產的本體部分,將於公布日2026年7月23日起計一年內,由政令定日施行。具體日期由政令訂定,請以金融廳的公布為準。
改正法通過後是否已全面施行?
否。通過日(2026年7月15日)與施行日並不相同。加密資產的本體部分,於政令定的日期起施行。
加密資產交換業者的名稱會改變嗎?
據報道,登記業者的名稱會由「加密資產交換業者」改為「加密資產交易業者」。解說指出,加密資產在金商法中會被定位為有別於證券的金融商品。
外國企業是否應等待施行後才開始準備?
不必等待。辦理登記需要內部體制及日本據點,需時頗長。部分細則尚待政省令訂定,因此一面準備、一面確認最新資訊,是較務實的做法。
參考・出處
- 2027年施行 加密資產相關金商法及資金決濟法修法概要(BUSINESS LAWYERS;原題:2027年施行 暗号資産に関する金商法・資金決済法改正の概要) www.businesslawyers.jp
- 加密資產相關2026年金商法等修法的通過(PwC Japan 金融法務電子報;原題:暗号資産に係る2026年金商法等改正法の成立) www.pwc.com
- 修法將加密資產納入金商法規管 改正法通過(日本經濟新聞;原題:仮想通貨を金商法で規制 改正法成立) www.nikkei.com
- 加密資產的令和8年金融商品交易法修法內容及施行時間(山中法律事務所;原題:暗号資産に関する令和8年金融商品取引法改正の内容と施行時期) yamanaka-bengoshi.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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