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內容基於2026年10月1日時的制度。
企業內調動(日文企業內転勤)是將海外總部或集團公司的員工,限期調往日本營業所的在留資格。要件是調動前已在海外營業所連續從事專業工作1年以上,且在日本獲得的報酬不低於日本人同等水平,沒有學歷要求。
企業內調動簽證可從事的活動
企業內調動的活動內容規定如下:在日本設有總部、分支機構等營業所的機構,其海外營業所的職員限期調往日本營業所,並在該處從事屬於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範圍的活動。
適用的調動範圍
不僅是同一法人內部的調動,有資本關係的集團公司之間的調動也在適用範圍內。
| 調出方(海外) | 調入方(日本) | 確認要點 |
|---|---|---|
| 海外總部 | 同一法人的日本分支機構 | 屬於同一法人內部調動(調令等) |
| 海外母公司 | 日本子公司(日本法人) | 兩家公司之間的出資關係 |
| 海外子公司・關聯公司 | 日本母公司或集團公司 | 兩家公司之間的資本關係 |
調入方須為在日本開展業務、具有實際經營的營業所。須通過登記事項證明書和辦公場所資料證明營業所的存在。
在日本可從事的工作
可從事的工作僅限於屬於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範圍的內容,如系統開發、設計、企劃、市場營銷、會計、海外交易業務等。不能從事工廠簡單作業、門店接待等不需要專業性的工作。
在留期間為5年、3年、1年或3個月。前提是事先確定調動期間,並在調令等文件中寫明。
企業內調動簽證的要件
| 要件 | 內容 | 主要證明材料 |
|---|---|---|
| 海外工作年限 | 調動前已在海外營業所連續從事屬於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範圍的工作1年以上 | 在職證明、履歷書 |
| 報酬 | 不低於日本人從事同等工作所獲報酬 | 調令、載明勞動條件的文件 |
| 工作內容 | 屬於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範圍的專業工作 | 職務內容說明書 |
| 接收方 | 日本營業所具有業務的實際經營和持續性 | 登記事項證明書、決算書、辦公場所資料 |
海外工作1年以上
1年以上的工作須在調動前持續進行。剛入職不久的員工,或在海外營業所從事非專業工作的員工,不符合要件。過去曾以企業內調動身份在日本營業所工作的期間,可以合併計算。
報酬水平
報酬須不低於從事相同工作的日本人。沒有統一的金額標準,審查時會與公司內日本員工及所在地區、行業的水平進行比較。
審查中容易出問題的情形
- 海外工作不滿1年,或中途僱傭關係中斷
- 海外職務為現場作業等非專業內容
- 在日本的職務內容中包含大量非專業作業
- 報酬低於從事相同工作的日本員工
- 無法通過資料證明調出方與調入方之間的資本關係
在職證明不僅要寫明在職期間,還應具體寫明所負責的職務內容。在海外製作的文件須附日文譯文。
與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簽證的區別
讓海外員工在日本工作,除企業內調動外,還可由日本公司直接僱用,申請“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
| 項目 | 企業內調動 | 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 |
|---|---|---|
| 學歷・工作經驗 | 不需要(須在海外營業所工作1年以上) | 須具備相關專業的大學學歷或一定年限的工作經驗 |
| 僱傭形式 | 同一企業集團內部調動 | 與日本公司簽訂僱傭合同等 |
| 期間 | 須確定調動期間 | 不強制要求確定期間 |
| 變更工作單位 | 轉到集團外須變更在留資格 | 從事同類工作即可換工作(須申報) |
沒有大學學歷的員工,只要有海外工作經歷,也可以使用企業內調動。另一方面,如計劃讓員工在日本長期工作,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有時更為合適。詳細要件請參閱外籍員工的招聘與工作簽證。
申請流程與提交材料
審查所需時間因時期和個案而異。應從預定赴任日倒推,預留充足時間申請。
- 確定調動期間、職務內容和報酬,準備調令及勞動條件文件
- 由日本營業所的職員等作為代理人,向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申請交付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
- 將交付的證明書寄給本人,由本人向當地日本使館或總領事館申請簽證
- 入境後領取在留卡,並在確定住所之日起14日內到市區町村辦理住址申報
延長調動期間與更新
如需讓員工在日本工作的時間超出原定計劃,須在在留期間屆滿前申請更新。更新時會確認延長調動期間的調令、在日本的工作情況及納稅情況等。調動結束返回本國時,也別忘了辦理日本法人的離職手續及社會保險資格喪失手續。
按類別提交的材料
提交材料因接收方日本機構所屬的類別而不同。
| 類別 | 主要適用機構 | 材料數量 |
|---|---|---|
| 1 | 在日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國家及地方公共團體等 | 較少 |
| 2 | 上一年度工資所得代扣代繳稅額在1,000萬日元以上的團體・個人 | 較少 |
| 3 | 已提交上一年度法定調書合計表的團體・個人(類別2除外) | 較多 |
| 4 | 不屬於上述任何一類的團體・個人(剛設立的公司等) | 較多 |
類別3和類別4須提交以下資料:
- 同一法人內部調動的,提交調動命令書或調令的複印件
- 跨法人調動的,提交根據勞動基準法交付的明示勞動條件的文件
- 說明日本法人與海外調出方之間出資關係的資料
- 證明日本營業所存在的資料(登記事項證明書、辦公場所照片等)及最近的決算書
- 證明本人海外工作經歷的在職證明等
提交材料清單可能會調整。申請前,請在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在留資格頁面確認最新清單。
設立日本據點與接收員工的注意事項
- 據點形式:分支機構和子公司均可接收。據點形式還會影響稅務和責任範圍。比較請參閱日本分支機構與日本法人(子公司)的區別。
- 剛設立的據點:由於尚無決算業績,須通過事業計劃書和辦公場所租賃合同說明業務的實際情況。
- 社會保險:在日本營業所工作的員工,原則上須加入健康保險和厚生年金保險。從中國派遣的員工,根據中日社會保障協定,在一定條件下可能調整養老金制度的參保。手續請參閱社會保險與勞動保險的參保義務。
- 工資支付方:由海外總部還是日本法人支付工資,還涉及代扣代繳和轉讓定價問題。
- 家屬:配偶和子女可通過“家族滯在”在留資格來日。
新設企業內調動2號
2024年入管法修訂,創設了取代技能實習制度的育成就勞制度。同時,企業內調動新設“2號”,據稱將用於承接企業接收本公司海外職員開展的單獨型技能實習。2號預計隨育成就勞制度施行而開始運用。施行日期、2號的要件及接收條件,須以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公佈的內容為準。
企業內調動簽證總結
企業內調動是不問學歷、可將集團內有經驗的員工派往日本的在留資格。但須通過文件證明海外工作1年以上、報酬不低於日本人以及從事專業工作等要件。同時規劃好日本據點的形式和工資支付方式也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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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企業內調動簽證有學歷要求嗎?
沒有。只要調動前已在海外營業所連續從事專業工作1年以上,即使沒有大學學歷也可申請。
能否將員工調往剛設立的日本法人?
可以。但由於尚無決算業績,須通過事業計劃書和辦公場所資料等說明業務的實際情況和持續性。
持企業內調動簽證能否跳槽到日本的其他公司?
企業內調動是以同一企業集團內部調動為前提的在留資格。轉到集團外公司,須變更為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等其他在留資格。
能否帶家人一起來日本?
以企業內調動身份在留的員工,其配偶和子女可以“家族滯在”在留資格在日本居留,前提是員工具備扶養能力的收入。
參考・出處
-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在留資格“企業內調動”(在留資格「企業內転勤」) www.moj.go.jp
-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交付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請) www.moj.go.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