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內容基於2026年10月1日時的制度。
高度專門職簽證(高度専門職)是一種在留資格,以積分方式評估學歷、工作經歷、年收入等,對合計達到70分以上的外國人予以批准。持有者可享受5年在留期間、配偶就業、在一定條件下攜帶父母或家政人員等優待措施,永住許可的要件也會放寬。達到80分以上的,申請永住許可所需的在留期間為1年。
高度專門職的三類活動
| 類別 | 主要活動 | 示例 |
|---|---|---|
| 1號イ 高度學術研究活動 | 研究、研究指導、教育 | 大學、研究機構的研究人員 |
| 1號ロ 高度專業・技術活動 | 需要自然科學或人文科學知識、技術的業務 | 工程師、企劃・市場營銷崗位 |
| 1號ハ 高度經營・管理活動 | 企業的經營・管理 | 企業代表人、董事等高管 |
無論哪一類別,積分合計都須達到70分以上。1號ロ和1號ハ即使其他項目超過70分,年收入不足300萬日元的也不予批准。
高度專門職1號以在指定的所屬機構從事活動為前提。獲批後,護照上會附上記載所屬機構等信息的指定書。換工作時,需要辦理在留資格變更手續。
積分的計算方法
使用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出入國在留管理庁)公佈的積分計算表,將符合條件的項目分數相加。基本項目為學歷、工作經歷、年收入和年齡,此外還有日語能力、畢業於日本大學等加分項目。各類別的配分不同,請使用與自身類別對應的計算表。
主要項目與配分示例(1號ロ)
| 項目 | 配分示例 |
|---|---|
| 學歷 | 博士30分、碩士20分、本科畢業10分(原則上按最高學位計算) |
| 工作經歷 | 按所從事業務的實務經驗年數加分 |
| 年收入 | 按年齡分檔,1,000萬日元以上為40分 |
| 年齡 | 29歲以下15分、34歲以下10分、39歲以下5分 |
| 日語能力 | 通過日語能力測試N1等15分,通過N2等10分 |
| 日本的大學 | 在日本的大學或研究生院取得學位10分 |
年收入不是按過去的實際收入,而是按今後在日本預計獲得的年度報酬計算,除基本工資外,獎金和津貼也計算在內。年齡等項目以哪個時點為判斷基準,請查閱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問答(Q&A)。
計算示例
假設一位28歲、擁有博士學位並通過日語能力測試N1的人士,以1,000萬日元年薪受聘。學歷30分、年齡15分、日語15分、年收入40分,不計工作經歷合計已達100分。反之,如果學歷或年收入得分較低,則需確認能否通過日語能力、日本大學畢業等加分達到70分。
證明積分的材料
申請時,除積分計算表外,還需提交證明各項目的材料,如學位證書或畢業證明、在職證明、顯示報酬金額的僱傭合同、日語能力測試合格證明等。只要材料足以證明合計達到70分以上即可,無需證明全部項目。
積分以申請時點為準判斷。在留期間積分下降,並不會立即喪失在留資格。但如果在申請更新時不足70分,更新將不予批准。
70分・80分可享受的優待措施
| 優待措施 | 內容 |
|---|---|
| 複合型在留活動 | 在獲批活動之外,可從事跨越多個在留資格的活動,如經營相關事業 |
| 在留期間 | 1號給予5年在留期間 |
| 永住許可要件放寬 | 70分以上在留3年、80分以上在留1年即可申請 |
| 配偶就業 | 即使不滿足學歷・工作經歷要件,也可從事研究、教育、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等活動(以共同居住、報酬不低於日本人同等水平等為條件) |
| 攜帶父母 | 家庭年收入800萬日元以上,且為撫養未滿7歲子女等情形時,可接本人或配偶的父母來日 |
| 攜帶家政人員 | 在家庭年收入1,000萬日元以上等條件下,可僱用外籍家政人員 |
| 優先處理 | 入境・在留審查優先處理 |
配偶就業、攜帶父母或家政人員,各有細緻的條件。關於接家屬來日的一般方式,也請參閱家族滯在簽證的要件。
永住許可要件放寬
永住許可原則上要求在日本連續在留10年以上。高度人才積分70分以上者在留3年、80分以上者在留1年即可申請。即使以高度專門職以外的在留資格在留,只要能用材料證明曾滿足70分或80分的積分標準,也有可能適用這一特例。永住的整體要件請參閱永住許可的要件與審查要點。
與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的比較
在日本以公司職員身份工作的外國人,大多持有“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在留資格。積分達到70分以上的,可考慮變更為高度專門職1號ロ。
| 項目 | 高度專門職1號ロ | 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 |
|---|---|---|
| 在留期間 | 5年 | 5年、3年、1年或3個月 |
| 配偶就業 | 滿足條件即可就業,不受學歷・工作經歷要件限制 | 以家族滯在身份在留的,僅限資格外活動許可的範圍內 |
| 攜帶父母・家政人員 | 滿足條件即可 | 原則上不允許 |
| 永住許可所需在留期間 | 70分以上3年,80分以上1年 | 原則10年(其中以工作類資格等在留5年以上) |
| 換工作 | 需取得在留資格變更許可 | 在同一在留資格範圍內原則上無需變更(需辦理申報) |
高度專門職2號與特別高度人才制度(J-Skip)
高度專門職2號
以1號身份活動3年以上,並滿足70分以上等要件後,可變更為高度專門職2號。2號的在留期間為無期限。除1號允許的活動外,還可從事工作類在留資格所允許的廣泛活動。
特別高度人才制度(J-Skip)
該制度於2023年開始實施,不採用積分計算,而是根據學歷・工作經歷和年收入予以認定。
| 類別 | 標準 |
|---|---|
| 研究・專業技術(1號イ・ロ) | 碩士以上學位且年收入2,000萬日元以上,或實務經驗10年以上且年收入2,000萬日元以上 |
| 經營・管理(1號ハ) | 經營・管理實務經驗5年以上且年收入4,000萬日元以上 |
特別高度人才的優待措施比一般高度專門職更為豐富,以1號身份活動1年以上即可轉為2號。更新時不滿足標準的,更新將不予批准。
申請流程與注意事項
- 使用積分計算表,試算自身類別的分數
- 備齊可證明分數的材料(學位、工作經歷、年收入、日語能力等)
- 身在海外的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身在日本的申請在留資格變更許可
- 獲批後領取在留卡,並確認指定書的內容
審查需要一定時間。請在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說明中確認標準處理期間,並根據入職日或預計入境日倒推安排申請。高度專門職的申請會優先處理,但並不保證個別案件的審查期間。
在日本經營公司的人士,可比較1號ハ與一般的經營・管理簽證,選擇更合適的一種。如因年收入或經歷導致積分不足,也可先申請經營・管理簽證(経営・管理ビザ),積累業績後再考慮變更為高度專門職。
制度調整動向
近年來,有關接收外國人的制度持續調整。2026年第二次出入國在留管理基本計劃的制定工作也在推進,今後高度人才相關的標準和配分可能發生變化。標準修訂時,請通過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公告確認新內容和施行日期。正在考慮申請的人士,建議儘早確認按現行標準可得多少分。
總結
高度專門職簽證以學歷、工作經歷、年收入、年齡等合計70分以上為批准條件,可享受5年在留期間、家屬相關優待及永住許可要件放寬。由於積分會在申請時和更新時分別覈查,準確掌握能夠用材料證明的分數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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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年收入不足300萬日元,能獲批高度專門職嗎?
1號ロ(高度專業・技術活動)和1號ハ(高度經營・管理活動)在年收入不足300萬日元時,即使其他項目超過70分也不予批准。
在留期間積分降到70分以下會怎樣?
不會立即喪失在留資格。但如果在申請更新時不足70分,更新將不予批准。
換工作後還能保持高度專門職身份嗎?
高度專門職1號是指定所屬機構的在留資格。即使在新單位繼續以高度專門職身份工作,也需要申請在留資格變更許可。
不持有高度專門職在留資格,也能適用永住特例嗎?
只要能用材料證明在積分計算中曾達到70分或80分以上,即使持有其他在留資格,也有可能適用永住許可在留期間的特例。
參考・出處
-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在留資格“高度專門職”(高度人才積分制)(在留資格「高度専門職」(高度人材ポイント制)) www.moj.go.jp
-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可享受哪些優待措施(どのような優遇措置が受けられる?) www.moj.go.jp
-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高度人才積分制問答(高度人材ポイント制Q&A) www.moj.go.jp
-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特別高度人才制度(特別高度人材制度(J-Skip)) www.moj.go.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