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內容基於2026年10月1日時的制度。
以營業為目的從事不動產買賣、中介,或租賃的中介・代理,須取得宅地建物交易業(宅建業)許可。須在每個事務所設置專職宅地建物交易士,並完成營業保證金繳存或加入保證協會後,方可開始營業。外國人和外資公司也可按相同要件取得許可。
哪些交易需要宅建業許可
宅建業是指就宅地或建築物“以營業為目的”從事下列行為。“以營業為目的”是指以不特定多數人為對象反覆持續地進行。
| 交易類型 | 自己作為當事人 | 代理 | 媒介(中介) |
|---|---|---|---|
| 買賣 | 需要許可 | 需要許可 | 需要許可 |
| 交換 | 需要許可 | 需要許可 | 需要許可 |
| 租賃 | 不需要許可 | 需要許可 | 需要許可 |
- 僅作為出租人出租本公司所有的物業,無需宅建業許可。
- 以投資為目的購入物業並僅出售一次,通常不構成營業。但反覆出售多處物業時,可能需要許可。
- 受託管理一定規模以上的租賃住宅時,除宅建業外,還須根據租賃住宅管理業法辦理登記。
宅建業許可的種類與有效期
許可根據事務所所在地分為兩種。
- 都道府縣知事許可:僅在一個都道府縣內設置事務所時
- 國土交通大臣許可:在兩個以上都道府縣設置事務所時(向管轄總部的地方整備局等申請)
即使總部不從事宅建業,只要分支機構從事宅建業,總部也視為事務所。
許可有效期為5年。如需繼續營業,須在有效期屆滿日前90日至30日期間申請更新。屆滿日即使是週末或節假日,許可也在當日失效。只要在期限內提出申請,即使屆滿日前尚未作出決定,原許可仍然有效。
宅建業許可的要件
| 要件 | 主要內容 |
|---|---|
| 不屬於欠格事由 | 公司、董事、分店長等政令使用人不屬於破產後尚未復權、許可被撤銷未滿5年、受一定刑罰處罰未滿5年、暴力團成員等情形 |
| 事務所 | 具有可持續開展業務的獨立事務所 |
| 專職宅地建物交易士 | 每個事務所按從業人員每5人至少1人的比例設置 |
| 營業保證金或保證協會 | 取得許可後、開始營業前完成繳存或加入 |
宅建業許可沒有最低註冊資本要求。但需要有能夠支付保證協會分擔金和入會費、事務所租金、交易士人工成本等的資金計劃。
專職宅地建物交易士
宅地建物交易士是指通過考試、在都道府縣知事處登記並領取交易士證的人員。“專職”是指常駐該事務所並專門從事宅建業。其他公司的員工,或居住地較遠無法通勤的人員,原則上不被認可為專職。因離職等導致人數不足時,須在2周內補足。
事務所要件
事務所須與其他公司或居住部分明確區隔,且為可持續開展業務的場所。申請時須提交事務所照片和平面圖。將自家住宅的一部分用作事務所時,出入口和房間須與居住部分分開。與其他公司共用房間時,也須用隔板等明確區隔。沒有實體的虛擬辦公室,一般不被認可為事務所。事務所的選擇可參閱能否使用虛擬辦公室或共享辦公室辦理登記。
營業保證金與保證協會的區別
為保護交易對方,宅建業者須繳存營業保證金,或加入保證協會並繳納分擔金。兩者完成其一之前,不能開始營業。
| 方式 | 總部(主事務所) | 每個分支機構 | 特點 |
|---|---|---|---|
| 繳存營業保證金 | 1,000萬日元 | 500萬日元 | 向法務局(提存所)繳存,也可用一定的有價證券繳存。 |
| 加入保證協會 | 清償業務保證金分擔金60萬日元 | 30萬日元 | 分擔金須以現金繳納,另需支付入會費和年費。 |
保證協會有全國宅地建物交易業保證協會和不動產保證協會兩家。如希望控制初期費用,可選擇加入保證協會。增設分支機構時,須在增設後2周內繳納分支機構的分擔金。
宅建業許可的申請流程
- 設立公司,並在公司章程的經營範圍中寫入宅地建物交易業(公司章程經營範圍的寫法)
- 確保事務所,確定專職宅地建物交易士
- 提交申請書及附件(董事簡歷、交易士相關文件、事務所照片和圖紙、登記事項證明書、財務文件、董事身份證明書等)
- 經審查後,收到許可通知
- 繳存營業保證金或加入保證協會,並進行申報
- 領取許可證,開始營業
申請時,知事許可須繳納手續費,大臣許可須繳納登記許可稅。取得許可後,如未在一定期限內申報繳存等事項,許可可能被撤銷。
取得許可後的主要義務
- 在每個事務所懸掛宅建業者標識並公示報酬標準
- 備置從業人員名冊和交易賬簿,讓從業人員隨身攜帶從業人員證明書
- 收取的報酬須在國土交通大臣規定的上限範圍內
- 商號、董事、事務所、專職宅地建物交易士等發生變更時,須在30日內申報
交易環節也有法定文件。接受買賣或交換的中介委託時,須交付媒介合同書。簽約前,須由宅地建物交易士說明重要事項;合同成立後,須交付載明合同內容的書面文件(第37條書面)。這些文件須有宅地建物交易士的署名。
外國經營者及外資公司須注意的事項
外籍董事的文件
為確認不屬於欠格事由,須為每位董事提交身份證明書和未登記證明書(登記されていないことの証明書)。身份證明書由本籍地市區町村出具,沒有本籍的外籍董事無法取得,往往會被要求提交替代文件,應事先向申請機關確認。外文文件須附日文譯文。若讓多名海外母公司董事兼任,準備全員文件的工作量會增加,且每次更換董事都須辦理變更申報。日本法人的董事構成,應結合許可手續一併考慮。
代表人居住在海外時
代表人不常駐日本、無法在事務所開展業務時,一般會被要求設置在該事務所擁有簽約權限的負責人(政令使用人)。具體處理以申請機關的指南為準,應事先確認,並建立能夠在日本實際管理業務的體制。
與外國客戶的交易
- 重要事項說明須由宅地建物交易士進行。自2022年5月起,經對方同意,可以電子方式交付重要事項說明書等文件。
- 宅建業者屬於犯罪收益轉移防止法規定的特定事業者。買賣時須進行客戶身份確認並保存記錄。
- 非居民取得日本不動產時,可能需要根據外匯法進行報告。詳情請參閱外國人在日本購買不動產的流程與注意事項。
合同和重要事項說明書原則上以日文製作。即使為客戶附上譯文,也應說明日文文件才是正式內容。
TIMOA能為您做什麼
申請宅建業許可,須確保事務所和專職宅地建物交易士,並證明不屬於欠格事由。取得許可後,完成營業保證金繳存或加入保證協會,即可開始營業。對於外國經營者,董事文件和在日本的管理體制的準備尤為重要。
TIMOA攜手合作的行政書士、司法書士,支持公司設立與經營範圍設計、事務所選定、許可申請準備,以及與外國客戶交易相關的各項手續。詳情請參閱經營許可・金融牌照頁面。
常見問題
外國人或外資公司能否取得宅建業許可?
可以。沒有國籍限制,審查要件與日本公司相同。但外籍董事準備證明不屬於欠格事由的文件,有時需要較長時間。
僅出租本公司所有的物業,也需要許可嗎?
自己作為出租人出租物業,無需宅建業許可。中介或代理他人物業的租賃,或反覆買賣物業時,則須取得許可。
營業保證金與保證協會該選哪個?
營業保證金僅總部就須繳存1,000萬日元。加入保證協會則總部只需繳納60萬日元分擔金。應將入會費和年費一併計算後比較選擇。
外國人能成為宅地建物交易士嗎?
沒有國籍要求。通過以日語進行的考試,完成登記並領取宅地建物交易士證即可。
參考・出處
- 神奈川縣:關於許可更新申請(免許更新申請について) www.pref.kanagawa.jp
- 埼玉縣:宅地建物交易業者許可申請指南(2026年4月)(宅地建物取引業者免許申請の手引き(令和8年4月)) www.pref.saitama.lg.jp
- 鹿兒島縣:關於繳存營業保證金(営業保証金の供託について) www.pref.kagoshima.jp
- 日本國土交通省:關於宅地建物交易許可(宅地建物取引の免許について) www.mlit.go.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