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內容基於2026年10月1日時的制度。
公司設立後的主要申報包括:向稅務署提交的法人設立申報書(法人設立屆出書,設立後2個月內)、藍色申報承認申請書,以及工資支付事務所等開設申報書(開設後1個月內)。如果支付董事報酬或工資,還需要向年金事務所提交新規適用申報(5日內)。僱用員工後,還要辦理勞動保險和僱傭保險手續。
公司設立後的申報清單(提交機關與期限)
設立登記完成後,按順序辦理以下申報。期限最短的是社會保險和勞動保險手續。
| 提交機關 | 申報文件 | 期限 |
|---|---|---|
| 稅務署 | 法人設立申報書 | 設立之日(登記之日)起2個月內 |
| 稅務署 | 藍色申報承認申請書 | 設立之日起滿3個月之日與第1個事業年度結束日兩者中較早日期的前一天 |
| 稅務署 | 工資支付事務所等開設申報書 | 開設之日起1個月內 |
| 稅務署 | 源泉所得稅繳納期限特例承認申請書 | 自願提交(無提交時間規定) |
| 稅務署 | 消費稅課稅事業者選擇申報書、發票登記申請書等 | 僅在需要時提交(期限視擬適用的課稅期間而定) |
| 都道府縣稅務事務所、市町村 | 法人設立申報書(地方稅) | 各地方政府規定的期限(東京都都稅事務所為15日內) |
| 年金事務所 | 健康保險・厚生年金保險新規適用申報 | 成為適用事業所之日起5日內 |
| 年金事務所 | 被保險人資格取得申報 | 取得資格之日起5日內 |
| 勞動基準監督署 | 勞動保險的保險關係成立申報 | 保險關係成立之日的次日起10日內 |
| 勞動基準監督署等 | 概算保險費申報書 | 保險關係成立之日起50日內 |
| Hello Work | 僱傭保險適用事業所設置申報 | 設置之日的次日起10日內 |
| Hello Work | 僱傭保險被保險人資格取得申報 | 取得資格之日的次月10日前 |
關於公司設立本身的流程,請參閱外國人、外國企業在日本設立公司的流程。
向稅務署提交的申報
法人設立申報書(2個月內)
設立日本國內法人後,須在設立之日(設立登記之日)起2個月內,向納稅地所轄稅務署長提交法人設立申報書,並附上公司章程等的複印件。可以通過e-Tax提交,也可以提交紙質文件。
註冊資本在1,000萬日元以上、屬於消費稅新設法人的,只要在法人設立申報書中註明,就無需另行提交消費稅申報。
藍色申報承認申請書
獲得藍色申報(青色申告)承認後,可以享受虧損結轉扣除等稅務優惠。公司設立初期容易出現虧損,因此很多公司從第1期起就提出申請。
若要從第1期起適用藍色申報,須在設立之日起滿3個月之日與第1個事業年度結束日兩者中較早日期的前一天之前提交。例如,4月1日設立、3月為決算月的公司,期限為6月30日。
錯過這一期限,第1期就不能適用藍色申報。與法人設立申報書同時提交較為穩妥。
工資支付事務所等開設申報書(1個月內)
支付董事報酬或工資的公司,即成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人。須在開設工資支付事務所等之日起1個月內,向其所在地所轄稅務署長申報。即使是隻有董事的公司,只要支付董事報酬,也屬於申報對象。
成為代扣代繳義務人後,公司須每月從工資中扣除所得稅並繳納,年底進行年末調整。還應向員工收取《扶養扣除等申告書》(扶養控除等申告書)。
源泉所得稅的繳納期限特例
代扣的所得稅原則上須在支付工資等月份的次月10日前繳納。領取工資的人數常年不足10人的公司,經稅務署長批准,可以每年分兩次集中繳納。
- 1月至6月支付部分:7月10日前
- 7月至12月支付部分:次年1月20日前
提交申請書當月的次月末之前未收到批准或駁回通知的,視為已獲批准。特例適用於工資、退職津貼,以及支付給稅理士等的特定報酬和費用。人數常年達到10人以上時,須提交不再符合要件的申報。
消費稅與發票相關申報
註冊資本不足1,000萬日元的公司,原則上在設立初期為消費稅免稅事業者。但如果客戶要求開具合格發票,就需要判斷是否選擇成為課稅事業者並辦理登記。若要從設立第一年起登記,須在該課稅期間的最後一天之前辦理手續。詳情請參閱發票制度與外國企業。
其他視需要提交的申報
- 申報期限延長特例申請書(例如公司章程規定決算後的股東大會在事業年度結束後超過2個月召開等情形)
- 存貨估價方法及折舊資產折舊方法的申報書(選擇法定方法以外的方法時)
向都道府縣、市町村提交的申報
為繳納法人住民稅和法人事業稅,還須向地方政府提交法人設立申報書。期限、格式及附件由各地方政府規定。
在東京都,須在設立(開始營業)之日起15日內,向管轄的都稅事務所提交,並附上公司章程等的複印件。東京23區內的法人只需向都稅事務所提交;23區以外的市町村地區,則須同時向都稅事務所和市役所或町村役場提交。
地方稅申報是否需要附上登記事項證明書等文件,因地方政府而異,也可能會調整。提交前,請確認各地方政府最新的填寫說明或指南。
向年金事務所提交的申報(社會保險)
法人即使只有一名領取董事報酬的社長,也屬於健康保險・厚生年金保險的適用事業所。須在成為適用事業所之日起5日內,向管轄的年金事務所或事務中心提交“新規適用申報”。
新規適用申報須與“被保險人資格取得申報”同時提交。法人須附上法人登記簿謄本(登記事項證明書)等文件。附件的具體要求可能變化,請以日本年金機構的最新指南為準。如果只有不領取報酬的董事,由於沒有被保險人,公司無法適用。
關於兼職、臨時工的參保條件等詳細內容,請參閱社會保險與勞動保險的參保義務。
向勞動基準監督署、Hello Work提交的申報(勞動保險)
只要僱用1名勞動者,原則上就需要辦理勞動保險(工傷保險、僱傭保險)手續。只有董事的公司通常不涉及這一手續。一般行業按以下順序辦理。
- 向勞動基準監督署提交“保險關係成立申報”(成立之日的次日起10日內)
- 提交“概算保險費申報書”,繳納概算保險費(成立之日起50日內)
- 向Hello Work(公共職業安定所)提交“僱傭保險適用事業所設置申報”(設置之日的次日起10日內)
- 為僱傭保險適用對象提交“被保險人資格取得申報”(次月10日前)
一般流程是先由勞動基準監督署受理成立申報,再將其副本附在向Hello Work提交的設置申報中。建築業、農林水產業等部分行業,工傷保險和僱傭保險須分別辦理。
集中辦理申報的方法
向稅務署和地方政府提交的法人設立申報書,可以通過e-Tax和地方稅電子申報系統(eLTAX)提交。使用Mynaportal(マイナポータル)的法人設立一站式服務,還可以一次性提交國稅和地方稅的設立申報等。無論採用哪種方式,都應保存提交內容和受理記錄。
以紙質方式提交時,一般準備提交用和留存用各1份,並請對方在留存件上加蓋受理印章。郵寄時,應附上回郵信封。對於期限較短的社會保險和勞動保險申報,應在確定董事報酬開始支付日或首次僱用日時,就倒推安排提交日期。
外籍經營者容易忽視的要點
- 藍色申報的期限:期限正值設立後最忙碌的時期,與首批申報一起提交最為穩妥。
- 董事報酬與社會保險:即使只有董事的公司,只要支付報酬,就須辦理社會保險參保手續。
- 地方稅申報:除稅務署外,還須向都道府縣、市町村申報,其期限可能比稅務署更短。
- 外匯法手續:由外國投資者出資的公司,可能需要根據外匯法(外為法)進行事後報告或事前申報。具體處理因行業而異,應在出資前確認。
- 申報文件的留存件:開立銀行賬戶或辦理在留資格手續時,可能會被要求提供申報的留存件。請妥善保管蓋有受理印章的副本和e-Tax的接收通知。
TIMOA可以提供的支持
設立後的申報分別向稅務署、地方政府、年金事務所、勞動基準監督署和Hello Work提交,期限從5日到數個月不等。在設立前,結合董事報酬和招聘計劃確定申報順序非常重要。
TIMOA與合作的稅理士、社會保險勞務士攜手,為您提供從設立後申報到每月源泉所得稅、社會保險手續的一站式支持。詳情請參閱會計・稅務・勞務支持。
常見問題
法人設立申報書的期限是什麼時候?
向稅務署提交的期限為設立之日(設立登記之日)起2個月內。向都道府縣、市町村提交的期限因地方政府而異,東京都都稅事務所為15日內。
只有董事的公司也需要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嗎?
支付董事報酬的,需要辦理。法人只要有1名被保險人即成為適用事業所,須在5日內提交新規適用申報。如果只有不領取報酬的董事,則無法適用。
每月繳納源泉所得稅負擔較重,有什麼辦法?
如果領取工資的人數常年不足10人,經批准適用繳納期限特例後,可以在7月10日和次年1月20日每年分兩次集中繳納。
忘記申請藍色申報會怎樣?
當期無法享受藍色申報的優惠。若要從下一期起適用藍色申報,原則上須在該事業年度開始日的前一天之前提交申請書。
參考・出處
- 國稅廳:No.5100 新設法人的申報文件(新設法人の屆出書類) www.nta.go.jp
- 國稅廳:藍色申報書的承認申請(法人)(青色申告書の承認の申請(法人)) www.nta.go.jp
- 國稅廳:工資支付事務所等的開設、遷移、撤銷申報(給與支払事務所等の開設・移転・廃止の屆出) www.nta.go.jp
- 國稅廳:No.2505 源泉所得稅及復興特別所得稅的繳納期限與繳納期限特例(源泉所得稅及び復興特別所得稅の納付期限と納期の特例) www.nta.go.jp
- 東京都主稅局:法人設立・設置申報書填寫說明(法人設立・設置屆出書 記載要領) www.tax.metro.tokyo.lg.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