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许可・金融牌照

日本古物商许可怎么办:外国人与外资公司申请要件和流程

在日本收购并转售二手商品,须取得古物营业法规定的古物商许可。外国人和外资公司均可申请,关键在于在留资格、营业所和管理者的准备。本文解读要件、材料、流程及2025年10月的修订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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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OA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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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基于2026年10月1日时的制度。

在日本从事收购并销售二手商品的业务,须取得古物营业法规定的古物商许可。申请须通过管辖主营业所的警察署,向都道府县公安委员会提出。外国人和外资公司均可申请,但在留资格、营业所和管理者的准备情况,往往决定能否获得许可。

哪些情况需要古物商许可

“古物”是指使用过一次的物品、以使用为目的进行过交易的物品,以及对上述物品进行修整后的物品。即使是新品,一旦到过消费者手中,也属于古物。以营业为目的从事古物的买卖、交换或受托销售,均须取得许可。

业务内容 是否需要许可
收购二手商品后销售(实体店或网络) 需要
受他人委托销售二手商品并收取手续费 需要
以二手商品交换其他物品 需要
出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原则上不需要
出售无偿获得的物品 原则上不需要
进口在海外采购的二手商品并销售 视交易形式而定,请向警察署确认

申请许可时须选择经营的古物类别,共13类:美术品类、衣物类、钟表・珠宝类、汽车、摩托车及小型机动自行车、自行车类、相机类、办公设备类、机械工具类、器具类、皮革・橡胶制品类、书籍、票券类。须确定1个主营类别,并在申请书中列明其他经营类别。

古物商许可的要件

审查主要围绕“人”“营业所”“管理者”三个方面。

不属于欠格事由

申请人本人(法人则为全体董事)及管理者,均不得属于古物营业法第4条规定的欠格事由。主要欠格事由如下:

  • 被裁定开始破产程序且尚未复权者
  • 被判处监禁以上刑罚,或因盗窃罪等被判处罚金,执行完毕后未满5年者
  • 暴力团成员,或脱离暴力团未满5年者
  • 居所不定者
  • 古物营业许可被撤销后未满5年者
  • 规则规定的因身心障碍无法适当开展业务者
  • 在营业方面不具有与成年人同等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
  • 有相当理由认定其无法为每个营业所选任管理者者

法人申请时,只要有一名董事属于欠格事由,该法人即无法获得许可。

须有营业所

即使仅在网上经营,也须申报营业所。营业所须为能够持续开展古物营业、具有实际经营形态的场所。无法确认独立性或持续性的场所,可能不被认可。租赁物业须事先确认合同是否允许作此用途。

每个营业所须设置管理者

每个营业所须选任一名负责管理业务的责任人,可由代表人本人兼任。管理者同样不得属于欠格事由。无法实际管理营业所业务的人(如居住地较远、兼任其他营业所等),可能不被认可。

外国人及外资公司申请要点

古物营业法的欠格事由中没有关于国籍的规定,外国个人和外资日本法人均可申请。但在以下方面,准备工作与日本人有所不同。

  • 在留资格:外国人以个人身份经营时,须持有可从事经营活动的在留资格。除“经营・管理”外,永住者、日本人配偶者等、定住者等在留资格没有就业限制。
  • 住民票副本:日本人须载明本籍,外国人则需准备载有国籍等信息的住民票。部分府县还要求载明在留资格。
  • 身份证明书:该文件由本籍地市区町村出具,外籍人士无法取得。替代办法请向申请地警察署确认。
  • 居住在海外的董事:在日本没有住址的董事无法取得住民票。所需材料须事先与警察署商定。
  • 外文材料:原则上须附日文译文。

以法人名义申请时,还会确认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古物买卖相关业务。在设立公司阶段就写入经营范围,可使手续更加顺畅。设立流程请参阅外国人・外国企业在日本设立公司的流程。关于外国经营者的在留资格,也请一并参阅经营・管理签证的申请材料、审查周期与更新。

申请前须确定的事项

以个人还是法人名义取得

古物商许可授予获得许可的个人或法人。个人取得的许可,不能转移给之后设立的法人。如计划以公司形式经营,应先设立公司,再以法人名义申请。

经营类别与营业形式

除主营类别外,申请时也可填写将来计划经营的类别。在门店收购、上门收购还是网上收购,本人确认方式和账簿记录方式都会不同。事先确定营业形式,也更便于回答审查中的提问。

由谁担任管理者

代表人不常驻日本的外资公司,通常会选任在日本的员工等担任管理者。管理者负责管理交易现场,应选择能够到营业所工作的人。

申请流程与所需材料

  1. 确定经营的古物类别、营业所和管理者。
  2. 备齐申请书及附件。
  3. 向管辖主营业所的警察署(防犯股等)提出申请并缴纳手续费。东京警视厅的手续费为19,000日元。
  4. 警察进行审查。标准处理期限由各都道府县规定,请查阅申请地都道府县警察的说明。
  5. 获得许可后,领取许可证。
  6. 在营业所悬挂标识,开始营业。

主要附件如下(依据东京警视厅的说明)。细节因都道府县而异,请查阅申请地的说明。

材料 个人申请 法人申请
简历(略历书) 本人・管理者 全体董事・管理者
住民票副本 本人・管理者 全体董事・管理者
誓约书(不属于欠格事由) 本人・管理者 全体董事・管理者
身份证明书 本人・管理者 全体董事・管理者
公司章程・登记事项证明书 不需要 需要
证明网址使用权限的资料 通过网站交易时 通过网站交易时

自2020年4月起,古物商许可只需向管辖主营业所的公安委员会取得一份即可。在其他都道府县增设营业所时,无需重新申请许可,办理申报即可。

取得许可后的义务与2025年10月的修订

取得许可后,须遵守以下义务。

  • 确认交易对方:收购古物等情况下,须确认对方的住址、姓名、职业和年龄。
  • 账簿记录:记录交易内容,并自最后记载之日起保存3年。
  • 悬挂标识:每个营业所须在醒目位置悬挂标识。
  • 申报可疑物品:怀疑是赃物时,须立即向警察申报。
  • 变更申报:董事、管理者、营业所等发生变更时须申报。视内容不同,有的须事先申报,有的须在变更后14日内(附登记事项证明书的为20日内)申报。

交易对价总额不足1万日元的,原则上无需确认交易对方。但对于易被盗的品类,无论金额多少均须确认。此前的对象品类为摩托车・小型机动自行车(含零部件)、家用游戏软件、CD・DVD等记录介质以及书籍。

针对金属类盗窃案件激增,2025年10月1日施行的施行规则修订新增了4个品类:空调室外机、电热水器的热泵、电线以及金属格栅。经营这些品类的业者,即使是小额收购也须进行本人确认并记录。根据东京警视厅的说明,网线、家用延长线、充电线等不在对象范围内。对是否属于对象品类有疑问时,请向管辖营业所的警察署确认。

此外,取得许可后6个月内未开始营业等情况下,许可可能被撤销。

TIMOA能为您做什么

只要营业所和管理者准备到位、全体董事的材料齐全、在留资格确认无误,古物商许可的手续本身并不复杂。对于外国人和外资公司,关键在于事先敲定住民票和身份证明书的替代办法。

TIMOA携手合作的行政书士,协助确认要件、准备材料并与警察署进行事先沟通。也可结合公司设立、在留资格以及酒类等其他许可(酒类销售许可的种类与要件)一并咨询。详情请参阅经营许可・金融牌照服务。

常见问题

外国人或外资公司能否取得古物商许可?

可以。古物营业法规定的欠格事由中没有国籍限制。但以个人身份申请时须持有可经营事业的在留资格,并应事先向警察署确认董事及管理者材料的准备方式。

只通过网店销售二手商品,也需要营业所吗?

需要。即使仅在网上经营,申请许可时也须申报营业所。通过网站交易的,还须在申请书中填写该网址。

取得许可需要多长时间?

标准处理期限由各都道府县规定,请查阅申请地都道府县警察的说明。材料需补正的,耗时会相应延长。应从开业日倒推,预留充足时间申请。

只是在二手交易App上出售自己的闲置物品,也需要许可吗?

仅出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原则上无需许可。但反复出售以转卖为目的收购的物品,可能构成古物营业。

参考・出处

  1. 东京警视厅:古物商许可申请(古物商許可申請) www.keishicho.metro.tokyo.lg.jp
  2. 东京警视厅:古物营业法施行规则部分修订(2025年10月1日施行)(古物営業法施行規則の一部改正について(令和7年10月1日施行)) www.keishicho.metro.tokyo.lg.jp
  3. 长野县警察:古物营业法施行规则修订(2025年10月1日施行)(古物営業法施行規則が改正されます(令和7年10月1日施行)) www.pref.nagano.lg.jp
  4. 京都府警察:古物营业法相关审查标准及标准处理期限(古物営業法に係る審査基準・標準処理期間) www.pref.kyoto.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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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OA编辑部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别情况的法律或税务建议。相关制度可能修订,办理具体手续前请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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