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基于2026年10月1日时的制度。
以正式员工身份录用外籍人才时,多数情况下需要取得“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日文: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简称“技人国”)在留资格。获批的前提是:所从事的工作为专业性业务,本人的学历或工作经历与该工作相关,且薪酬不低于日本人的同等水平。从海外聘请时,需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录用已在日本的留学生等人员时,需申请在留资格变更许可。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可从事的工作
| 类别 | 业务示例 | 相关知识领域 |
|---|---|---|
| 技术 | 系统开发、设计、生产技术 | 理学、工学等自然科学 |
| 人文知识 | 企划、市场营销、财务、法务、人事 | 法学、经济学、社会学等人文科学 |
| 国际业务 | 笔译・口译、语言教学、海外贸易业务、设计 | 以外国文化为基础的思维方式或感受力 |
工厂流水线作业、餐饮店接待、清洁等不需要专业知识的工作,不属于该在留资格的范围。在这些领域接收外籍人员时,需考虑“特定技能”等其他制度。详情请参阅特定技能制度:接收企业的要件与支援义务。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要件
本人的学历与工作经历
| 类别 | 以学历满足要件 | 以工作经验满足要件 |
|---|---|---|
| 技术・人文知识 | 大学毕业且所学专业与业务相关(含同等以上教育),或在日本专修学校完成专门课程 | 具有10年以上与业务相关的工作经验(含在大学等学习相关科目的期间) |
| 国际业务 | 大学毕业者从事笔译、口译或语言教学的,无需工作经验 | 具有3年以上与业务相关的工作经验 |
所学内容与业务的关联性是审查的重点。应通过毕业证明书和成绩证明书说明所学专业,并与职务内容的说明相互对应。
薪酬
薪酬须不低于日本人从事同等工作时的水平。没有统一的金额标准,审查时会与公司内日本员工以及同一地区、同一行业的水平进行比较。
公司方面的情况
审查还会关注公司业务是否稳定持续、是否确有录用该外籍人员的必要,以及专业性工作是否有足够的业务量。成立不久的公司可通过事业计划书和未来展望加以说明。
审查中常见的问题
- 无法说明所学专业与业务的关联(例如:录用文学专业毕业生担任系统开发职位)
- 职务内容中包含大量非专业性工作
- 薪酬低于从事同等工作的日本员工
- 以笔译・口译岗位录用,但公司的笔译・口译业务量不足
- 申请书中的职务内容与雇用合同或公司介绍的记载不一致
如入职后的培训中需要在一线从事一段时间的现场作业,应事先准备好能够说明培训计划内容和期间的材料。
按类别提交的材料
需提交的材料因雇用公司所属的类别而不同。
| 类别 | 主要适用机构 | 材料数量 |
|---|---|---|
| 1 | 在日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等 | 少 |
| 2 | 上一年度法定调书合计表中,工资所得的源泉征收税额达1,000万日元以上的团体或个人 | 少 |
| 3 | 已提交上一年度法定调书合计表的团体或个人(类别2除外) | 多 |
| 4 | 不属于以上任何类别的团体或个人(如成立第一年的公司) | 多 |
类别3・4主要需要的材料
- 雇用合同或劳动条件通知书等,说明活动内容、期间、职位和薪酬的材料
- 证明本人学历和工作经历的材料(毕业证明书、在职证明书等)
- 登记事项证明书、公司介绍等说明业务内容的资料
- 最近一期决算文件的复印件(新设公司提交事业计划书)
外文材料须附日文译文。最新的提交材料,请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各在留资格的页面上确认。
从录用到开始工作的流程
| 情形 | 所需手续 | 标准审理期间 |
|---|---|---|
| 从海外聘请 |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接收公司的职员等可作为代理人申请) | 1至3个月 |
| 录用在日留学生 |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 以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公告为准(因时期和个案而异) |
| 社会招聘以“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资格工作的人员 | 如工作仍在同一在留资格范围内,原则上无需申请变更。也可通过就劳资格证明书事先确认 | ― |
- 招聘与甄选:确认工作内容与本人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的关联
- 录用通知与雇用合同:明确业务内容、薪酬和雇用期间,并将取得在留资格许可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 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申请
- 获得许可:从海外聘请的,将认定证明书寄给本人,由本人在当地日本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办理签证
- 入职,办理社会保险和雇用保险手续
- 提交外国人雇用状况申报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有效期为3个月。确定入职日期时,应把审查期间和签证手续所需时间考虑在内。
雇用合同中应明确的事项
- 具体职务内容(与申请书的记载保持一致)
- 薪酬金额及构成(基本工资、津贴、奖金)
- 雇用期间和开始工作日期
- 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 未能取得在留资格许可时的处理方式
社会招聘时的就劳资格证明书
就劳资格证明书(就労資格証明書)是由出入国在留管理厅证明外籍人员可从事哪些就劳活动的书面文件。社会招聘已持“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资格在留的人员时,可借此事先确认新工作是否符合其在留资格。该申请为自愿办理,但可以降低下次更新时因业务内容而产生问题的风险。
录用留学生时
留学生的打工是基于资格外活动许可进行的,原则上每周不得超过28小时。毕业后要以正式员工身份工作,须在入职前取得在留资格变更许可。应从入职日期倒推,尽早提出申请。
如何预估审查期间
标准审理期间只是参考,在申请集中的时期或被要求补充材料时会延长。出入国在留管理厅也公布在留审查的实际处理期间。入职日期应留有余地,并备齐公司的决算资料和本人的证明文件,以便及时应对补充材料的要求。
录用后公司与本人须办理的申报
| 申报事项 | 申报人 | 期限・受理窗口 |
|---|---|---|
| 外国人雇用状况申报 | 公司 | 雇用保险被保险人随资格取得申报一并在次月10日前提交;其他人员在录用次月末前提交(公共职业安定所 Hello Work) |
| 关于所属机构的申报 | 本人 | 合同终止或签订新合同后14日内(出入国在留管理厅) |
| 关于接收中长期在留者的申报 | 公司 | 开始或结束接收后14日内(努力义务) |
外国人雇用状况申报是所有雇用外籍人员的雇主的义务。录用前,应通过在留卡确认在留资格、在留期间以及有无就劳限制。
避免构成非法就劳的注意事项
- 不得让员工以超出在留资格许可范围的业务作为主要工作
- 管理在留期间的届满日,不要遗漏更新申请
- 不得雇用持有不可就劳的在留资格的人员或在留期间已过期的人员
让员工从事在留资格不允许的工作,公司方面也可能被追究助长非法就劳罪(不法就労助長罪)。调岗或变更业务内容时,也须确认新工作是否在在留资格的范围之内。
在留期间与更新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在留期间为5年、3年、1年或3个月之一。审查所需时间因时期和个案而异,应在届满日临近之前提出申请。如有跳槽或业务内容变更,更新时会审查新工作是否符合在留资格。
在留期间为6个月以上的,一般可在届满日前约3个月起申请更新。只要在届满日前提出申请,即使审查期间超过期限,在作出处分之时或届满日起满2个月之日(以较早者为准)之前仍可继续工作。公司也宜将每位员工的届满日列表管理,并提醒其提前准备更新。
如人才满足学历、年收入等条件,也可考虑享有优待措施的高度专门职签证。员工如需接家人来日,也请一并确认家族滞在签证的要件。
TIMOA可以提供的支持
录用外籍员工时,工作内容的梳理、雇用合同、在留资格申请、入职后的申报与社会保险是环环相扣的一系列工作。TIMOA与合作的行政书士、社会保险劳务士携手,提供从确认职务内容与在留资格是否相符、准备申请材料,到录用后的申报和在留期间管理的全程支持。详情请参阅签证・人才・生活页面。
常见问题
没有大学学历的人也可以录用吗?
从事技术・人文知识类业务时,具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可能获得认可。国际业务的标准为3年以上工作经验。在日本专修学校完成专门课程的人员也符合条件。
在本公司打工的留学生,可以直接转为正式员工吗?
可以,但入职前须取得在留资格变更许可。所从事的工作须为与其专业相关的专业性业务。
录用已持有“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资格的社会招聘人员,需要办理手续吗?
如果新工作仍在同一在留资格的范围内,原则上无需申请变更。本人须在14日内办理关于所属机构的申报,公司须提交外国人雇用状况申报。
薪酬至少要定多少?
没有统一的金额标准。薪酬须不低于日本人从事同等工作时的水平,审查时会与公司内日本员工等的薪酬水平进行比较。
参考・出处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资格“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在留資格「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 www.moj.go.jp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請) www.moj.go.jp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在留資格変更許可申請) www.moj.go.jp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就劳资格证明书交付申请(就労資格証明書交付申請) www.moj.go.jp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致计划由“留学”变更为工作类在留资格的各位(在留資格「留学」から就労資格への変更申請を予定されている皆様へ) www.moj.go.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