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基于2026年10月1日时的制度。
进入日本市场应按确定进入形式和经营者的在留资格→设立公司→完成设立后的申报和开户→备齐经营许可和人员的顺序推进。顺序出错就会返工,例如签下了不符合签证要求的办公室。本文以清单形式汇总各阶段需要确认的事项。
进入日本的整体流程
进入日本的手续大致分为四个阶段。涉及的部门较多,先把握整体情况十分重要。
| 阶段 | 主要工作 | 主要对接方 |
|---|---|---|
| 1 设立前的判断 | 确认进入形式、业务内容、经营者、注册资本、经营许可及外汇法 | 总部、专业人士、主管部门 |
| 2 公司设立 | 本国文件、公司章程、缴纳注册资本、设立登记 | 公证役场、法务局 |
| 3 设立后的申报 | 税务、社会保险、劳动保险申报,外汇法报告,法人账户 | 税务署、地方政府、年金事务所、劳动基准监督署、Hello Work(公共职业安定所)、日本银行、银行 |
| 4 人员到位与开始营业 | 申请在留资格、招聘、取得经营许可、准备开展交易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主管部门 |
阶段1:设立前需要确定的事项
设立前的判断会影响之后的所有手续。以下事项应在公司登记前确定。
选择进入形式
在日本的据点形式有驻在员事务所、日本分公司和日本法人(子公司)。驻在员事务所仅限于市场调研等准备性活动,不能开展营业活动。分公司和子公司在登记、税务以及总部责任范围上有所不同。两者的区别详见日本分公司与日本法人(子公司)的区别。
确定公司基本事项
- 商号(公司名称),以及设立株式会社还是合同会社
- 经营范围(连同需要经营许可的业务一并具体写明)
- 总部所在地和办公室的租赁形式
- 注册资本金额和缴纳方式
- 董事构成,以及有无居住在日本的董事
- 决算期
确认在日本经营者的在留资格
外国人居住在日本经营公司,原则上需要“经营・管理”在留资格。自2025年10月16日起许可标准修订,要求注册资本等达3,000万日元以上、雇用1名以上全职员工、申请人或全职员工具备一定的日语能力、具有经营管理经验或相关学位,以及经专业人士确认的商业计划书。已在日本在留的人适用过渡措施,但具体要求应以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最新说明为准。注册资本金额和办公室的选择,都应以这一标准为前提来确定。
落实办公室
总部所在地是登记的必要事项,而签证和经营许可的审查会看办公室能否实际用于经营。经营・管理签证原则上不认可与住宅兼用,要求有独立的经营区域。部分经营许可还对面积、设备或专用办公空间有要求。
- 租赁合同的使用目的是否写明“办公室”等经营用途
- 设立前以谁的名义签约,设立后如何变更为公司名义
- 房屋格局是否符合经营许可的设备要求
确认经营许可与外汇法
酒类销售、二手商品买卖、餐饮店、人才中介、不动产交易等业务,未取得许可或登记不得营业。相关要求中常包括“事务所设备”或“专职负责人”,须在签订物业合同前确认。
外国投资者出资(包括设立子公司)属于外汇法(外為法)上的对内直接投资等。对指定行业出资须事前申报,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不得实施。其他行业也可能需要在45日内提交事后报告。相关制度详见什么是外汇法上的对内直接投资。
阶段2:公司设立手续
基本事项确定后,进入设立手续。株式会社的主要流程如下。
- 准备本国文件:护照复印件、签名证明或宣誓书;外国法人出资时,还需其登记事项证明文件及日文译文
- 制作公司章程,并在公证役场(公証役場,即公证处)办理认证
- 缴纳注册资本(事先确定缴款账户)
- 准备公司印章(代表印、银行印)
- 向总部所在地管辖的法务局申请设立登记
办理设立登记时须缴纳登录许可税。株式会社为注册资本的0.7%(最低15万日元),合同会社为注册资本的0.7%(最低6万日元)。株式会社采用电子章程时,无需缴纳纸质章程所需的4万日元印花税票。
即使全体代表董事都居住在海外,也可以设立株式会社。但开设银行账户和签证审查时,会审查公司在日本的运营体制。本国文件的取得和翻译较为耗时,应最先着手。
阶段3:设立后应立即办理的申报与开户
登记完成后,从期限较短的申报开始依次办理。主要申报如下。
| 提交机构 | 申报 | 期限 |
|---|---|---|
| 年金事务所 | 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新参保申报 | 成为适用单位之日起5日内 |
| 劳动基准监督署 | 劳动保险关系成立申报 | 成立之日的次日起10日内 |
| Hello Work | 雇用保险适用单位设置申报 | 设置之日的次日起10日内 |
| 税务署 | 工资支付事务所等开设申报书 | 开设之日起1个月内 |
| 税务署 | 法人设立申报书 | 设立之日(设立登记之日)以后2个月内 |
| 税务署 | 青色申报承认申请书 | 设立满3个月之日与第1期期末中较早一日的前一天 |
| 都道府县・市町村 | 法人设立申报书(地方税) | 各地方政府规定的期限 |
劳动保险和雇用保险是雇用员工时的手续。支付董事报酬的公司,即使只有董事,也须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各项申报的详情请参阅公司设立后的申报清单与期限。
同时,需要提交外汇法事后报告时,应经日本银行在期限内提交。法人账户的开设审查可能耗时较长,取得登记事项证明书后应尽早申请。
阶段4:人员到位与开始营业
经营者和员工的在留资格
从海外聘请经营者或员工时,须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已以其他在留资格居住在日本的人,须申请变更在留资格。获得许可前不能开始新的活动。
招聘与劳务准备
- 制作劳动合同(劳动条件通知书)
- 雇用外国人时,通过在留卡确认其能否就业,并向Hello Work提交外国人雇用状况申报
- 经常使用10名以上劳动者的营业场所,须制定就业规则并向劳动基准监督署申报
提前规划首次决算与申报
法人税的申报和缴纳期限,原则上为会计年度结束日次日起2个月内。注册资本不足1,000万日元的公司,原则上设立初期为消费税免税经营者。第1期的决算期以及消费税和发票制度(インボイス制度)的处理,最好在设立前与税理士确认。
经营许可与开展交易的准备
- 取得必要的许可或登记后再开始营业
- 客户要求开具合格发票时,考虑办理消费税登记
- 准备合同模板、发票格式,建立财务体制
容易忽视的要点
- 先签了办公室合同:有时会签下不符合签证或经营许可要求的物业。签约前应确认用途和独立性。
- 经营范围遗漏:需要经营许可的业务未列入章程的经营范围时,申请前须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 漏查外汇法:在须事前申报的行业,有时在申报前就实施了出资。
- 青色申报的期限:期限正逢设立后的繁忙时期。与法人设立申报书同时提交最为稳妥。
- 本国方面的手续:例如中国内地企业出资时,本国也可能需要办理境外投资备案和外汇手续。应与日本方面的日程同步确认。
- 注册资本来源的记录:签证审查或开户时可能要求提供汇款记录,应从一开始就妥善保存。
TIMOA可以提供的支持
进入日本时,公司、在留资格、办公室、账户、经营许可和税务彼此关联。一开始就确定整体顺序,可以避免返工和时间损失。
TIMOA与合作的司法书士、行政书士、税理士、社会保险劳务士共同提供一贯支持,涵盖进入形式的研究、公司设立、设立后申报、签证申请以及开户准备。详情请参阅进入日本・公司设立页面。
常见问题
进入日本应从哪里开始?
首先确定进入形式(驻在员事务所、分公司或日本法人)以及在日本经营者的在留资格。这两点决定了注册资本、办公室和手续的先后顺序。
公司设立后就能马上营业吗?
需要经营许可的业务,在取得许可或登记前不能营业。税务和社会保险申报,以及雇用外国人时的在留资格手续,也应在开始营业前办妥。
外汇法手续在设立后办理来得及吗?
视行业而定。对指定行业出资须事前申报,原则上30日内不得实施出资。其他行业也可能需要在45日内提交事后报告。
代表人仍居住在海外也能设立公司吗?
可以设立。但开设银行账户和经营・管理签证审查时,会审查公司在日本的经营体制。
参考・出处
- 财务省:关于对内直接投资(対内直接投資について) www.mof.go.jp
- 国税厅:内国普通法人等的设立申报(内国普通法人等の設立の届出) www.nta.go.jp
- 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对日投资(日本业务拓展支持)(対日投資(日本でのビジネス展開支援)) www.jetro.go.jp
- 法务省:外国人及海外居住者的商业・法人登记手续(外国人・海外居住者の方の商業・法人登記の手続について) www.moj.go.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