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基于2026年10月1日时的制度。
日本法人须缴纳的国税包括法人税、地方法人税和防卫特别法人税,地方税包括法人住民税和法人事业税,并须随法人事业税一并缴纳特别法人事业税。此外,法人还负有缴纳消费税以及在支付工资等款项时代扣代缴所得税的义务。税率因资本金、所得以及办公场所所在的地方政府而异。
日本法人须缴纳的主要税种一览
先用表格梳理整体情况。将税种分为对所得课征的税和对交易、支付课征的税,会更容易理解。
| 税种 | 类别 | 课税对象 | 申报机关 |
|---|---|---|---|
| 法人税 | 国税 | 各事业年度的所得 | 税务署 |
| 地方法人税 | 国税 | 法人税额 | 税务署 |
| 防卫特别法人税 | 国税 | 法人税额 | 税务署 |
| 法人住民税 | 地方税(都道府县・市町村) | 法人税额(法人税割)和均等割 | 都道府县・市町村 |
| 法人事业税 | 地方税(都道府县) | 所得等 | 都道府县 |
| 特别法人事业税 | 国税 | 法人事业税额 | 都道府县(与法人事业税一并申报) |
| 消费税・地方消费税 | 国税・地方税 | 境内销售额与采购额 | 税务署 |
| 预扣所得税 | 国税 | 工资、报酬、股息等的支付 | 税务署(缴纳) |
法人税税率与中小法人优惠税率
普通法人的法人税基本税率为23.2%。中小法人年所得800万日元以下的部分适用优惠税率。
| 类别 | 年800万日元以下部分 | 年超过800万日元部分 |
|---|---|---|
| 中小法人(下列情形以外) | 15% | 23.2% |
| 中小法人中年所得超过10亿日元的事业年度 | 17% | 23.2% |
| 不属于中小法人的法人 | 23.2% | 23.2% |
15%和17%为特例税率,适用于2027年3月31日前开始的事业年度。年所得超过10亿日元时适用的17%税率,由令和7年度(2025年度)税制改革引入,自2025年4月1日以后开始的事业年度起适用。采用集团通算制度的法人不适用该特例。此外,过去3年平均所得超过15亿日元的法人(适用除外事业者)也不适用该特例,年800万日元以下部分适用本则税率19%。
所得的计算与亏损处理
法人税的课税所得并非会计利润本身,而是按税法上的益金和损金进行调整后的金额。例如,部分交际费和一定的董事报酬可能不能计入损金。法人事业税原则上在提交申报书的事业年度计入损金。
取得蓝色申报(青色申告)批准的法人,可将亏损(欠损金)结转至以后年度,用于抵减未来所得。为了从设立第一期起即可适用,务必遵守批准申请的期限。
外国企业子公司的注意事项
中小法人原则上是指资本金1亿日元以下的法人。但资本金5亿日元以上的大法人的100%子公司等,即使资本金在1亿日元以下,也不能适用中小法人特例。母公司为外国法人时同样处理。建议在设立前结合税务影响确定资本金金额。
地方法人税与防卫特别法人税
- 地方法人税:以法人税额(基准法人税额)乘以10.3%计算,与法人税使用同一份申报书申报。
- 防卫特别法人税:自2026年4月1日以后开始的事业年度起课征。以基准法人税额减去每年500万日元后的金额乘以4%计算。
防卫特别法人税即使税额为0日元也须申报。自2027年4月1日以后开始的事业年度起,须进行中期申报。
法人住民税:亏损也须缴纳的均等割
法人住民税是向都道府县和市町村缴纳的税金,由法人税割和均等割构成。
- 法人税割:以法人税额乘以税率计算。标准税率为道府县民税1.0%、市町村民税6.0%。许多地方政府采用高于标准税率的税率(超额课税),实际税率须逐一向各地方政府确认。
- 均等割:根据资本金等金额和员工人数确定的定额。标准税额为道府县民税每年2万日元至80万日元、市町村民税每年5万日元至300万日元。
东京23区等地区,都税和区税统一向都税事务所申报。均等割与所得无关,即使亏损年度也须缴纳。在多个地方政府设有办公场所时,须按员工人数分摊法人税割并分别申报。
法人事业税与特别法人事业税
法人事业税是向办公场所所在都道府县缴纳的税金。资本金1亿日元以下的普通法人原则上缴纳所得割。资本金超过1亿日元的法人适用外形标准课税,除所得割外还须缴纳附加价值割和资本割。税率因都道府县和法人规模而异。
令和6年度(2024年度)税制改革调整了外形标准课税的适用范围。即使资本金在1亿日元以下,进行过减资的一定法人,以及大型法人集团的100%子法人等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能被纳入适用范围。大型外国集团的子公司不应仅凭资本金判断,应参阅都道府县的指南并与税理士确认。
特别法人事业税虽为国税,但与法人事业税一并向都道府县申报缴纳。以按标准税率计算的法人事业税所得割额乘以下列税率计算。
| 法人类别 | 特别法人事业税税率 |
|---|---|
| 不适用外形标准课税的普通法人等 | 基准法人所得割额的37% |
| 适用外形标准课税的法人 | 基准法人所得割额的260% |
消费税:设立初期的处理与发票制度
消费税是对境内商品销售和服务提供课征的税金。企业以销售时收取的消费税减去采购和费用中支付的消费税后缴纳。税率分为标准税率和适用于饮食料品销售等的轻减税率两种。
- 原则上,前两期(基准期间)的应税销售额超过1,000万日元时,即成为须缴纳消费税的课税事业者。
- 设立初期没有基准期间,但以1,000万日元以上资本金设立的法人,自第一期起即为课税事业者。
- 此外,根据上一期上半年的销售额或工资金额、母公司集团的规模等,也可能自设立初期起即成为课税事业者。
交易方要进行进项税额抵扣,需要取得合格发票(適格請求書)。是继续作为免税事业者,还是登记成为课税事业者,应结合与交易方的关系判断。详情请参阅发票制度与外国企业。
预扣所得税:工资、报酬与境外支付
法人在支付工资、奖金、董事报酬以及税理士等专业人士的报酬时,须代扣所得税,并在规定期限前缴纳给国家。员工较少的法人,可能可以适用将缴纳合并为每年两次的纳期特例。
向境外母公司支付股息或特许权使用费、向居住在海外的董事支付报酬等,向非居民和外国法人的支付也可能需要代扣代缴。如可依据税收协定适用较低税率,须事先提交规定的申报表。收款方是居民还是非居民的判断,请参阅税务上居民与非居民的判定。与母公司的交易价格,还须从转让定价税制的角度加以确认。
申报与缴纳时间表
- 法人税、地方法人税和防卫特别法人税的确定申报,原则上须在事业年度结束之日的次日起2个月内完成。
- 法人住民税、法人事业税和特别法人事业税原则上也在同一时期申报缴纳。
- 申报期限可能获准延长,但延迟缴纳将产生利息税等。
- 上一期纳税额超过一定金额时,须在事业年度中途进行中期申报和缴纳。
公司设立后,首先须向税务署、都道府县和市町村提交各项申报。蓝色申报批准申请等有期限要求的申报,请参阅公司设立后的申报一览与期限。
日本法人税负小结
日本法人的税负由国税(法人税、地方法人税、防卫特别法人税)与地方税(法人住民税、法人事业税等)合计构成。税率和特例因资本金金额、母公司规模及办公场所所在地而异,因此从设立阶段起就做好税务规划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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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亏损年度也要缴税吗?
法人税以所得为课税对象,亏损时无需缴纳。但法人住民税的均等割即使亏损也须缴纳。
由境外母公司100%持股的日本法人,能否适用中小法人优惠税率?
即使资本金在1亿日元以下,资本金5亿日元以上的大法人的100%子公司等也不能适用。母公司为外国法人时同样处理。
所有法人都要负担防卫特别法人税吗?
该税以基准法人税额减去每年500万日元后的金额乘以4%计算,因此法人税额较小的法人税额为0日元。但即使为0日元也须申报。
法人税的申报期限是什么时候?
原则上为事业年度结束之日的次日起2个月内。地方法人税和防卫特别法人税也与法人税一并在同一期限前申报。
参考・出处
- 国税厅:令和7年度法人税相关法令修订概要(中小企业者等法人税税率特例的调整)(令和7年度 法人税関係法令の改正の概要) www.nta.go.jp
- 国税厅 e-Tax:关于防卫特别法人税申报的通知(2026年4月17日)(防衛特別法人税の申告に関するお知らせ) www.e-tax.nta.go.jp
- 国税厅 No.5800:一定的大法人等的100%子法人等不适用中小企业特例措置(一定の大法人等の100%子法人等における中小企業向け特例措置の不適用について) www.nta.go.jp
- 总务省:法人住民税概要(税率)(法人住民税の概要(税率)) www.soumu.go.jp
- 东京都主税局:特别法人事业税(特別法人事業税) www.tax.metro.tokyo.lg.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