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

外籍员工住房安排:公司社宅、租赁合同与保证公司要点

外籍员工住房通常采用公司租房再转租的“借上社宅”或员工本人签约的个人租赁。社宅以公司信用办理,审查更顺利;向员工收取部分租金即可避免工资课税。本文说明签约流程、保证公司与入住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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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OA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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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基于2026年10月1日时的制度。

外籍员工的住房,一般采用两种方式之一:由公司租房再转租给员工的“借上社宅”(借上げ社宅,即公司租赁社宅),或由员工本人签约的“个人租赁”。刚来日本的员工在日本的信用记录和履历较少,个人租赁可能难以通过审查。采用借上社宅,可凭公司信用签约;向员工收取部分租金,还能降低工资课税。

借上社宅与个人租赁的区别

选择哪种方式,承租人、审查和税务处理都会不同。主要区别如下。

项目 借上社宅 个人租赁(发放住房补贴)
租赁合同的承租人 公司 员工本人
入住审查 主要依据公司信用判断 依据员工收入、在留资格等判断
租金支付 公司向房东支付,并向员工收取自付部分 员工向房东支付
税务 向员工收取租金相当额的50%以上,则不作为工资课税 住房补贴作为工资课税
离职・回国时 由公司办理解约和恢复原状 由员工本人办理解约手续

借上社宅会增加公司的事务负担,但入住时间更可预期,能让员工尽快安定生活。也有公司在员工来日后的头几年提供社宅,待其适应日本生活后再改为个人租赁。

社宅的税务:租金相当额与50%规则

公司无偿或以低价租金提供社宅时,与正常租金的差额可能作为“经济利益”被计入工资课税。判断基准是国税厅规定的“租金相当额”(賃貸料相当額)。

员工(高管以外的职员)的租金相当额,为以下各项的月度合计金额。

  1. 当年度建筑物的固定资产税课税标准额 × 0.2%
  2. 12日元 × 建筑物总建筑面积(㎡)÷ 3.3㎡
  3. 当年度土地的固定资产税课税标准额 × 0.22%

公司从他人处租入再转租给员工的借上社宅,也适用同一计算公式。只要向员工收取租金相当额的50%以上,差额部分就不作为工资课税。

示例(租金相当额10,000日元) 向员工收取的租金 工资课税
收取50%以上 6,000日元 无
收取不足50% 3,000日元 差额7,000日元课税
无偿提供 0日元 10,000日元课税

需要注意三点。第一,以现金发放的住房补贴作为工资课税。第二,公司负担员工本人签约住房的租金,不被认定为提供社宅,同样课税。第三,向高管提供社宅时计算方法不同。高管社宅应结合董事报酬的确定方法一并规划。

此外,住宅租金免征消费税。借上社宅的租金不属于公司消费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对象。

租赁签约流程与入住审查文件

无论是借上社宅还是个人租赁,流程大致相同。应从来日日期倒推,提前1至2个月开始找房。

  1. 确定预算、通勤时间、面积、是否携带家属等条件
  2. 通过房产中介寻找房源并看房(有时可线上看房)
  3. 提交入住申请书,接受房东、管理公司和保证公司的审查
  4. 听取重要事项说明,签订租赁合同
  5. 支付押金、礼金、中介费、预付租金、保证费、火灾保险费等初期费用
  6. 领取钥匙,办理电、燃气、自来水和网络开通

初期费用因地区和房源差异很大。押金(敷金)是退租时扣除恢复原状费用等后返还的款项,礼金则不予返还。这些惯例在海外较为少见,应提前向员工说明。

审查时通常会要求提供以下文件。

  • 在留卡和护照(来日前为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复印件等)
  • 在职证明、雇用合同、录用通知书
  • 收入证明文件
  • 借上社宅的情况下,公司的登记事项证明书和决算书

在留资格手续与入职日期的关系,请参阅外籍员工招聘与工作签证。

保证公司与紧急联系人

在日本租房,常被要求使用租金债务保证公司(家賃債務保証会社,简称保证公司)代替连带保证人。保证公司在租户拖欠租金时代为垫付。保证费一般由入住人或承租人负担。

外国人租房时,常被要求提供日本国内的紧急联系人。如员工刚来日本、没有熟人,由公司负责人担任紧急联系人,审查会更顺利。应事先在公司内部确定由谁负责。

如未通过保证公司审查,可以寻找可使用其他保证公司的房源,或改为以公司名义租赁社宅。审查结果往往不说明理由,因此最好多准备几个备选房源。

国土交通省发布了《外国人入住民间租赁住宅便利化指南》。这是面向房东和管理公司的实务手册,附有多语种的入住申请书和租赁合同样本。向员工说明押金、礼金、恢复原状等日本特有惯例时也很有用。

此外,住宅安全网法等法律的修订已于2025年10月1日施行。提供入住期间关怀探访等服务的“居住支援住宅”制度已经启动,并建立了租金债务保证业者的认定机制。

入住后的申报与生活规则

中长期在留者须在确定住址之日起14日内,在市区町村窗口出示在留卡申报住址。搬家时,也须在迁入之日起14日内向迁入地申报。办理住民票迁入登记,即视为已办理住址申报。申报详情请参阅在留卡的申报义务。

为避免入住后发生纠纷,应在入住时告知以下事项。

  • 垃圾分类和收集日由各地方政府规定
  • 注意夜间噪音和公共区域的使用方式
  • 合同通常禁止承租人以外的人同住或转租
  • 退租时,按合同和恢复原状规则结算费用

公司应做的准备

外籍员工增多后,逐一决定住房安排效率低下。应制定社宅规程,明确以下事项。

  • 适用对象(职级、单身或携带家属、在职年限)
  • 租金上限和员工自付金额(以租金相当额的50%以上为参考)
  • 初期费用、续租费、退租时恢复原状费用的负担划分
  • 离职、回国、调动时的退租期限
  • 紧急联系人,以及发生纠纷时的公司内部窗口

如员工接家属来日,面积和到学校的距离也会成为条件。从单身社宅搬到家庭房源时的费用负担,也应在规程中明确,以保持判断一致。

离职・回国时的手续

租赁合同规定了解约预告期。确定回国或离职计划后,应立即联系房东或管理公司。退租前后需要办理以下事项。

  • 解约电、燃气、自来水和网络,结清最终费用
  • 处理家具、家电等遗留物品
  • 通过现场确认恢复原状情况,结算押金
  • 离开日本时,在市区町村办理迁出申报

采用借上社宅时,上述大部分事项由公司办理。员工回国后仍可能收到费用账单,因此应确定结算完成前的联系人。

外籍员工住房小结

外籍员工住房采用借上社宅还是个人租赁,审查难易度和税务处理都会不同。采用社宅时,向员工收取租金相当额的50%以上,即可避免工资课税。即使是个人租赁,在保证公司和紧急联系人方面也离不开公司的配合。入住后请勿忘记在14日内申报住址。

TIMOA与合作的房地产公司、税理士和社会保险劳务士携手,为您提供社宅签约、社宅规程与租金负担设计,以及与在留资格和入职手续的日程协调等支持。详情请参阅不动产服务。

常见问题

公司全额负担社宅租金,员工需要缴税吗?

无偿提供时,租金相当额将作为工资课税。只要向员工收取租金相当额的50%以上,差额部分不课税。

以现金发放住房补贴与提供社宅有何不同?

现金住房补贴作为工资课税。公司负担员工本人签约住房的租金,也不被认定为提供社宅,同样课税。

刚来日本、没有日本银行账户和信用记录的员工能租到房子吗?

个人签约可能较难通过审查。改为以公司名义租赁社宅,或由公司担任紧急联系人等,可以更顺利地入住。

搬家后的申报期限是什么时候?

须在迁入新住址之日起14日内,向迁入地的市区町村出示在留卡进行申报。办理住民票迁入登记,即视为已办理住址申报。

参考・出处

  1. 国税厅 No.2597:向员工出租社宅或宿舍时(使用人に社宅や寮などを貸したとき) www.nta.go.jp
  2. 国税厅 No.2600:向董事等高管出租社宅时(役員に社宅などを貸したとき) www.nta.go.jp
  3. 国土交通省:外国人入住民间租赁住宅便利化指南(外国人の民間賃貸住宅入居円滑化ガイドライン) www.mlit.go.jp
  4. 内阁府:令和8年版高龄社会白皮书 住宅安全网法等的修订(令和8年版高齢社会白書 住宅セーフティネット法等の改正) www8.cao.go.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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